淄博职业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16-10-08 04:37 | 发文机构: | 招生办公室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二条: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邮编:255314 第三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2年 第五条: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齐文化发祥地、世界足球发源地、国家园林城市、工业名城——山东省淄博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奖项。 学院占地面积2100余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实习场所面积13.8万平方米。教职工134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5人,副高级职称331人,博士35人,硕士497人。固定资产17.2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1万余册。学院下设19个系(院),76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所开设的各专业均有校企合作项目和稳定的就业基地,目前合作企业已达804家,就业基地420余家。 学院现有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有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省级教学优秀团队6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73门,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 第二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注册入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公布时间为9月14日8:00前。 第三章 注册入学申请条件 第七条: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 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注册入学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与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第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四章 注册入学程序 第九条: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 http://wsbm.sdzk.cn。 注册入学共进行 3 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向 1 所院校提出申请,最多可申请 6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依此类推共进行三轮。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第五章 注册入学时间安排 第十条:(一)第一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4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14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14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8日9∶00—17∶00。 (二)第二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0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0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0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1日9∶00—17∶00。 (三)第三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3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3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3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4日9∶00—14∶00。 (四)如第一轮注册入学结束后我院仍有未完成计划,用于第二轮考生申请注册;第二轮注册入学结束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用于第三轮考生申请注册;第三轮注册入学进行完毕后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作废。 (五)公示预录取名单。每一轮注册入学结束后,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入学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于9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9月底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在投档范围内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二条: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再调整专业。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理工农医类:5000元/年人 ;文法财经类:4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8800元/年人。 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人。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十五条:学院成立注册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申请、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此项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申诉渠道。考生如对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主楼1041室,电话:0533-2348608。 亚博vip88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14 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cn/ 电话:0533-2348111 2342088 2821888 2342033(传真)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紧张,所有关于注册入学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6年9月14日 |